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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4-052020
兩類申報案 列首波退稅
2020-04-05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財政部日前已宣布今年綜合所得稅首波退稅,將提前至6月底發放,讓這筆退稅及時雨早點入帳,同時刺激消費。不過並非所有人都符合第一批退稅資格,財部提醒,想要早日收到退稅款,須符合兩大類申報案件其中之一。
財政部表示,第一類可列為首批退稅的申報案件,包含所有網路申報案件,也包括採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案件;第二類案件,則是「及早申報、及早退稅」,須在今年5月11日前,以人工或二維碼方式,或稅額試算採紙本回復,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完成申報。
財政部表示,上述兩大類案件都會是首波退稅對象。換句話說,想早點收到退稅款的民眾,最好的方式就是透過網路申報,不僅避免人擠人群聚風險,也可在6月底就收到退稅,好處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