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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0-062021

大筆投資 准多年度抵減

2021-10-06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企業若有於單一年度完成大筆投資,可留意未分配盈餘投資抵減的機制,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同一筆投資項目,如果金額夠大,其實可以同時抵減二、三個年度的未分配盈餘,不必在同一年度完成抵減。

從2018年開始,各年度的未分配盈餘,可利用後續三個年度的實質投資進行抵減,官員表示,在投資的年度如果有大筆投資,還可以抵減多個年度的盈餘,舉例而言,2020年間完成的實質投資,投資總額在100萬元以上者,便能抵減2018年度、2019年度未分配盈餘,視情況還有機會抵減連續三個年度的盈餘。

值得注意的是,官員指出,同一筆投資若已在過去年度完成抵減或退稅,導致新一年度餘額未達100萬元,就不符合抵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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