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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1-302019

外國專才享租稅優惠 三要件

2019-01-3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為提升國家競爭力,政府針對外國專業人才提供所得稅減免優惠。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想要申請租稅優惠的外國人才,除了要有聘雇文件或就業金卡外,還必須符合因工作首次核准在我國居留、從事特殊專長工作、前五年在我國無戶籍且非境內居住者等三大條件。

國稅局指出,想申請適用的外國人必須取得勞動部或教育部核發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文件」,或持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就業金卡」,且符合三大條件。

 
首先,必須是因工作而首度核准在我國居留;其次,在我國所從事的工作,必須屬於特殊專長的專業工作;最後,在受聘雇從事專業工作之日或取得就業金卡之日前五年內,在我國必須無戶籍且非屬所得稅法規定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國稅局說明,這項租稅優惠提供所得稅減免,首次在我國居留滿183天,且
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的課稅年度起算三年內,各年度薪資所得超過300萬部分的半數,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海外所得也無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舉例來說,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才A君在2019年在台從事專業工作取得薪資800萬元、海外所得200萬元。其中,薪資超過300萬元部分的半數可免課稅,也就是說,需計入綜所稅總額課稅的薪資所得僅550萬元;另外,海外所得200萬也不用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國稅局也表示,如果沒有連續每年都符合要件,這項租稅優惠也可依時序遞延留用,遞延期間以五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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