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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9-022021

未配合印花稅查核 開罰

2021-09-02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近期適逢各
地方政府檢查印花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針對拒絕接受調查,或拒不提示指定資料的納稅義務人,稅務局有權祭出罰鍰,還可連續罰到配合為止,呼籲民眾及企業主動配合。

稅務局表示,最近因應印花稅檢查作業,已通知不少企業提供應稅憑證受檢,不過有幾間公司遲遲不願提供相關資料,即便詢問負責人,也沒有得到正當理由,最後只好依法先處以3,000元罰鍰。

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機關為調查課稅資料,在必要範圍內,除了能要求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提示相關文件,還可以通知納稅義務人到辦公處所備詢,依《稅捐稽徵法》第46條規定,無論納稅務義人或稅務代理人,若無正當理由卻未到場備詢,可處以3,000元以下罰鍰;至於拒絕提供相關資料,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更可能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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