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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1-102021

退稅憑單過期 可展延一次

2021-11-10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對於習慣以現金領取退稅的納稅人,如果退稅憑單過期了,該怎麼辦?台北
國稅局表示,已過期的退稅憑單,最多可以展延期限一次,到明年3月18日之前,都還能進行兌領。

官員指出,2020年度第一批綜所稅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只到今年9月30日,不過退稅憑單寄發後,截至10月為止,仍有許多民眾尚未領取他們的退稅,這些退稅憑單可能都已經過期了。

對於過期的退稅憑單,官員表示,納稅人可以帶著憑單,到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展延兌領有效期限,重新去銀行或
郵局兌領退稅,申請時除了憑單之外,別忘了還要帶上身分證,若委託他人辦理展延,則要再檢附委託書、代理人也要帶身分證。

官員呼籲,納稅人可以直接指定自有的存款帳戶,讓國稅局直接撥款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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