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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9

防洗錢 金管會盯上虛擬貨幣業者

2019-04-08  聯合報 / 記者 邱金蘭 / 台北報導

金管會盯上虛擬貨幣業者,首度將銀行對虛擬貨幣業者往來情況,納入今年度金檢重點,包括是否列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控管措施,虛擬貨幣平台交易的使用者是否採實名制等,防堵透過虛擬貨幣洗錢。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對台評鑑結果八月正式出爐,金管會今年對金融機構金檢,洗錢防制仍是重點,首度鎖定虛擬通貨業者。

知情官員表示,
比特幣等一七○○多種虛擬貨幣交易盛行,也引發洗錢防制等疑慮,金管會去年七月針對銀行辦理虛擬貨幣相關帳戶業務,發函訂定反洗錢規範;去年十一月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也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納入管理。

官員表示,洗防法雖將虛擬貨幣業者納管,但法務部與金管會尚未訂出相關子法,子法訂定還要一段時間,目前只能先透過銀行防堵虛擬貨幣業者洗錢防制問題,有必要透過檢查,實地了解銀行對虛擬貨幣相關帳戶業務,是否確實符合金管會的要求。

據了解,金管會檢查的重點,包括第一,銀行對包含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業者在內的「高風險」客戶,是否依規定強化審查措施。

根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金融機構應定期檢視並更新客戶資訊,尤其是高風險客戶,應至少每年檢視一次;對高風險客戶還須採取一些強化措施,包括建立或新增業務往來關係前,應取得高階管理人員同意,並了解客戶財富及資金來源(例如是薪資或投資收益等)。

第二,是否確實執行金管會去年七月發布的規定。官員說,銀行跟客戶建立業務關係,基於KYC(認識客戶),須辨識客戶是否為虛擬貨幣服務業者(代購業者)或虛擬貨幣平台業者(交易所),如果是,虛擬貨幣服務業者或平台業者須對其客戶KYC,且採實名制。

官員舉例說,虛擬貨幣代購業者甲公司,對使用者A、B、C提供代購等服務須採實名制,銀行藉此才能了解客戶身分、做什麼交易、是否涉及洗錢交易等;使用者若不願採實名制,銀行應拒絕交易。

除了銀行,壽險公司的客戶中如果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業者,金管會也列金檢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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