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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2022

跨境電商所得稅 財部:已繳逾百億

2022-09-14    聯合報 / 記者 賴昭穎 / 台北報導

臉書、Google等跨境
電商在台繳稅問題近日引發討論,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昨天說,財政部早就訂出相關作業規範,跨境電商在國內沒有只繳營業稅、不繳營所稅的問題;目前已有一四三家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而自一○六年以來,相關業者繳納的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共計約三三七億元。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日前受訪被問到跨境平台在國內只要繳營業稅,不需要繳營所稅時表示,政務委員鄧振中將與美方開啟的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中的數位貿易談判裡就有提到,目前的談判內容包含課稅、雙重課稅等相關議題。

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昨天說,不清楚唐部長受訪的實際說法,但中間應該有誤解,因為財政部一○六年就訂定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課徵營業稅和所得稅的相關作業規範;財政部統計跨境電商在國內繳稅金額,在營業稅方面,統計自一○六年五月一日至一一一年六月卅日止,共計二二六億元;所得稅方面,一○六年度到一一○年度共一一一億元。

目前共有一四三家境外電商在我國辦理稅籍登記,這些業者只要銷售電子勞務,依規定可以找代理人申報或自行申報,目前大約有超過六成是找代理人申報營業稅或營所稅。

至於境外電商計算所得的方式,官員表示,會根據電商在國內的金流來推計課稅,也就是會先以電商的收入乘上百分之卅的淨利率,計算出利潤後,再按照業者在台灣來源所得的貢獻度去計算。舉例來說,如果某電商收入是一百元,國內貢獻度為百分之五十,所得就是十五元(一百×百分之卅×百分之五十),之後再乘上營所稅率百分之廿,就只要繳三元的稅。

針對蔡總統日前表示希望和美國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賦稅署官員說,台美尚未簽署租稅協定,但所得稅法有避免雙重課稅機制,民眾如果在國外已經繳的稅有納入我國稅基,在國外繳過的稅,在國內就可以限額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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