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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5-242020

分期繳稅逾期 強制執行

2020-05-24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受到新冠
肺炎疫情影響的納稅人,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延分期繳稅,不過地方稅務局提醒,經稽徵機關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稅的納稅人,要記得按期繳納,若有任何一期延宕,將取消分期,甚至送強制執行,提醒納稅人留意自身權益。

為了協助納稅人紓困,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繳稅的民眾,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延分期繳稅,不分繳稅金額,最多可延長一年、分期三年,申請資格採從寬認定,例如個人因減班休息導致經濟困難,或企業連續兩個月平均月營業額較去年下半年平均每月營業額減少15%等,都可提出申請。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經稽徵機關核准延分期繳稅後,納稅人記得按期準時繳納,若有任何一期沒有如期繳稅,稽徵機關將就未繳清的剩餘稅捐,發單給納稅人,要求在十日內全部繳清,逾期還得加徵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繳納,甚至會被移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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