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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0-232018

虛擬幣交易 金管會要管了

2018-10-23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出手管虛擬通貨,從發行面及交易面雙管齊下,針對涉及有價證券發行的ICO(首次代幣發行),明年6月訂定發行標準與規範;洗錢防制法修法納管後三個月,要求虛擬通貨業者辦理登記納入管理。

立法院財委會昨(22)日邀請金管會、財政部、中央銀行針對虛擬通貨及洗錢防制議題作專案報告,多位立委關注虛擬通貨應否納管,立委曾銘宗質詢指出,ICO發行以虛偽不實的白皮書或不合理的報酬,吸引投資人,可能涉及詐欺或違吸金法等刑事案件,根據相關單位的統計,詐欺案件比重高達81%,金管會應參酌群眾募資作法納管,並作低度管理。

金管會主委
顧立雄答詢時首度明確表示,ICO若涉及有價證券,將研議訂定相關發行辦法,訂定規範,預計明年6月提出。委員會也通過決議,要求金管會明年6月底前訂定規範,以利業者遵循及新創產業發展。

顧立雄說,ICO的發行規範,就像IPO規範一樣,要有准或不准的標準,發行條件還在研議。他說,涉及有價證券有幾個特徵,第一有投資性,具表彰個人權利性質,但利潤不是來自個人努力,而是第三者努力,個人獲得利潤分享。

第二是流通性,這代幣可以到處流通。例如有些ICO,只是用代幣來兌換商品,像點數一樣,沒流通性,就不需要管理。

顧立雄說,證交法已有授權,未來可能訂子法規範發行條件,不一定要修法。至於發行條件有那些?金管會官員表示,正蒐集國外資料,最近泰國也針對ICO訂定發行標準,也會一併參考。

對於美國考慮納入期貨作法,顧立雄說,我們初步研究結果暫時不宜。顧立雄並表示,目前ICO涉及有價證券發行、違法吸金者,金管會已移送三件。

在交易面方面,顧立雄說,洗防法修法通過將虛擬通貨業者納管,行政院指定主管機關後,金管會三個月內可以納管,目前研議以登錄方式管理,納管後,也會要求平台業者做好風控。

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10月19日剛頒布的虛擬通貨防制洗錢準則,金管會也會跟進。

除此,之前立法院委員會通過的洗防法修正版本,是把虛擬通貨業者視為金融機構納管,顧立雄建議,放金融業部分強度太強了,放在非金融業納管比較合適。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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