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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9-102021

網路賣家自宅營業 從寬認定適用稅率

2021-09-10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宅經濟
電商當道,網路賣家會以自家設址營業,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如果其交易都在網路完成,且住家房屋未供辦公或營業使用,這間房的地價稅便能從寬認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表示,這幾年網拍、電商等線上交易模式盛行,因應產業特性,從事相關行業的營業人,有許多人未額外租用辦公空間,而是以原本自身居住的房屋,作為營業登記的處所。

但是在地價稅的認定上,營業用的房屋,與自用住宅用地的課稅金額卻差很大,稅務局表示,因此財政部有放寬相關認定,針對上述營業型態,如果實際交易都是在網路平台上完成,且該營業登記的房屋,實際未供辦公、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仍可適用自住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官員表示,要適用自住用地優惠稅率,仍應在產權、戶籍等面向上,滿足地價稅優惠的要件,在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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