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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7-162020

境外資金匯回 突破千億大關

2020-07-16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昨(15)日公布境外資金專法申請匯回情形,申請匯回金額已達1,284億元,距離財政部低推估的1,333億元,只差不到50億元,可望順利達標;官員也表示,若維持本月熱度,專法第一年甚至可上看1,500億元。

觀察申請情形,本期較前一期統計大增229億元,增幅是專法上路以來之最。

賦稅署統計,自去年8月15日專法上路至今年7月14日止,共620案申請匯回、金額共1,284億元,已核准559件、共1,178億元,實際匯回金額達到1,036億元,實際回台的真金白銀已突破千億大關。

而匯回資金投入實質投資,稅率可再減半。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截至7月14日止,共核准128件實質投資,合計409億元,其中有131億元投資電子資訊業,92億元投資民生化工業,46億元投資金屬機電業,其他業別則共投資139億元。

隨著第一年8%優惠稅率即將落日,近兩月台商資金返鄉確實呈現加速,今年6月15日至7月14日的一個月內,申請件數就達到132件,申請金額也達到229億元,較前期統計(5月15日至6月14日)的118億元大增。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時,財政部預估上路後每年誘發申請匯回金額,低推估為1,333億元,中推估為4,272億元,高推估達8,907億元,專法上路第一年,雖無望達到中推估、高推估,但要達到低推估絕對不成問題。

官員解釋,過往平均每月申請匯回金額約70億元、80億元左右,即便下月維持平均值,也能達到1,300億元以上;若下月台商趕搭最優稅率末班車,維持申請熱度,甚至可望衝破1,500億元。

財政部表示,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公司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想依境外資金專法規定適用8%優惠稅率者,必須在今年8月14日前,向戶籍所在地或營利事業登記地國稅局申請,自今年8月15日起,適用稅率就會變成10%,台商可把握最後一個月時間,儘快遞出申請。

為了鼓勵回台投資,匯回資金運用如符合經濟部實質投資規定,並取得經濟部核發的完成證明,就可向國稅局申請退稅50%,也就是讓實質稅率降到4%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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