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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1-102019

無形資產移轉訂價查核 趨嚴

2019-01-1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9)日指出,兩岸三地已陸續導入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畫,未來在稅務查核趨勢上,將越來越重視「無形資產」的移轉訂價查核,我國
財政部也預計,將在今年針對無形資產訂出較為明確的定義。

為了避免跨國企業利用國別間稅制差異與徵管漏洞來逃稅,國際間陸續採取BEPS行動計畫,其中,又以導入移轉訂價三層文據架構最受重視,包括兩岸三地都已導入,不過規定略有不同,
台商須釐清執行細節,以免踩到紅線。

KPMG中國及香港地區全球移轉訂價服務主管合夥人王曉悅指出,中國大陸是在2016年6月頒布導入三層文據架構,目前已與44國啟動國別報告資訊交換,2017年財務年度國別報告,也將於今年交換。

台灣方面,則是自2017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開始適用,營收達門檻的跨國企業必須在去年底前送交國別報告及主檔報告。

KPMG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劉中惠指出,導入三層文據可加深稅務機關查核力度,從主檔報告、本地文檔、國別報告三層文據間的一致性,找出具深入查核價值的案件。

劉中惠說,除了實體資產、金融資產,未來「無形資產」將會列為查核重點。

一般常見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過劉中惠表示,BEPS行動所針對的無形資產定義,未必僅限於一般會計或稅務上所認定,包括市場溢價、甚至經驗豐富的員工,都有可能算是無形資產。

劉中惠指出,我國財政部預計今年會針對稅務查核上的無形資產,有較為明確的定義,將參考OECD標準來訂定。

劉中惠提醒,企業須謹慎審視財務數據與提出來的移轉訂價文檔,所表達的訊息是否一致,否則將會被稅務機關盯上。對大陸台商而言,近期查核力道越來越強,台商應思考如何調整兩地聘雇等薪資安排,以因應法令變化。


中港台移轉訂價三層文據導入情形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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