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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9-042019

境外資金專法上路半個月,3件申請

2019-09-04    經濟日報、工商時報/記者程士華、林昱均報導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境外資金專法上路約半個月,目前五區國稅局確定有3案申請回台。其中一案為台北國稅局受理,為一家大型產業龍頭上市櫃企業匯回3億元做實質投資,甚至已備妥投資計畫文件、近期內將向經濟部提出,可望增添我國經濟活水。

另兩案在中區國稅局,一案是南投稽徵所個人案件,另一案是台中上市櫃企業要將大陸資金匯回,兩案規模皆逼近億元。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於8月15日上路,台商於2年內將境外資金匯回指定金融專戶,可享第1年8%、第2年10%優惠稅率,若進行實質投資更可退還半額稅款,相當於可享最低4%優惠稅率,財政部預估能在2年內迎來1.78兆資金活水。

境外資金專法上路以來,各區國稅局接獲大量民眾與企業諮詢案件,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表示,截至8月31日止共受理198件台商諮詢案,其中就有123件是詢問專法細節;北區國稅局官員則說,目前共接到52件諮詢案,隨專法上路,近期幾乎每5通電話就有3、4通是在問專法申請程序。

南區國稅局共接獲76件諮詢案,官員表示,其中約30件是問專法問題,南區又以個人諮詢案件較多,比例為營利事業的3倍,估計未來南區會收到較多個人資金匯回申請案。

高雄國稅局共接獲110餘件諮詢案,近期尤以專法諮詢案居多,官員透露,儘管尚未正式遞件,但已有營利事業明確表達專法回台意願,但仍在處理境外轉投資相關證明文件,估計會在近3個月內提出申請。




針對日前上路的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許多企業關心其中的外匯問題,台北國稅局表示,匯回資金並無幣別限制,且可以分期匯回,但帳戶管控期間要以最後一筆匯回日起算。

官員表示,外幣是境外資金匯回重要的問題,許多台商致電詢問,單一申請案是否能接受多種外幣匯回?答案是肯定的,申請通過不限外幣種類,可以接受一次匯入兩種以上幣別,適用範圍也包含中國大陸資金。

至於是否必須一次性將所有資金匯回,官員表示,只要申請案經過核准,即可在核准額度及期限內,不限次數分批將海外資金匯回,但透過專法匯回資金,至少要接受5年金融管控,因此若台商將資金分次匯回,會以最後一筆匯入時間點為基準,從當日開始計算5年管控期。

官員表示,有些營利事業會將資金存放於國內銀行設立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許多企業來電關切這類金流是否影響資金匯回?實際上專法對此並無相關限制,業者可以放心從OBU帳戶將款項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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