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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0-052018

小資族股利合併計稅 最有利

2018-10-05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股利所得課稅改採新制、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民眾可就股利所得合併或分開計稅擇一有利方式申報。國稅局表示,適用綜所稅稅率5%、12%、20%的小資族或小額投資人,選擇合併計稅最有利;適用30%、40%的高所得者或大股東,則應選擇分開計稅。

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今年1月1日上路,綜所稅個人居住者今年股利所得計稅方式,在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可就股利所得合併或分開計稅二種方式擇一申報。

民眾該如何擇優報稅最有利?南區國稅局指出,原則上適用稅率較低的5%、12%或20%的小資族或一般小額投資人,可選擇合併計稅,全年股利所得未超過94萬1,176元者,可全額享抵減稅額,當年度可抵減稅額高於應納稅額,則可退稅。

所謂股利所得合併計稅,是指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且按股利所得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至於股利所得分開計稅方式,是指股利所得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的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南區國稅局說,原則上,適用較高稅率30%或40%的高所得者或大股東,選擇分開計稅較有利。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利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經由系統軟體進行試算,能快速找出最有利的納稅方式來辦理申報,省時又方便。

舉例來說:甲君今年股利10萬元,選合併計稅,即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減除免稅額、扣除額後的綜合所得淨額4萬元,計算出應納稅額2,000元,可抵減稅額8,500元 (10萬元×8.5%),則可申請退還稅額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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