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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6-192020

善用閉鎖股權 防家族紛爭

2020-06-19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安永提醒,家族企業老董退休之際,基於公平考量,可能會將股權均分給二代接班人,然而卻可能帶來經營權風險,建議可運用「分業、分家」方式,或透過閉鎖性公司股權設計等二種作法,避免未來潛在的家族紛爭。

安永家族辦公室會計師林志翔表示,亞洲國家在強烈的家族文化影響下,家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往往高度重疊,該如何避免潛在風險?

林志翔認為,畢竟並非每位子女都對事業經營有憧憬、能力或意願,老董不妨參考日本作法,由接班人取得所有或大部分的股權,讓股權傳承單純化;除此之外,國內外也不乏「分業、分家」的傳承作法,假設集團旗下既有A、B、C三個不同事業體,可依照每位子女的專長及意願,個別移轉事業體股權,讓後代各自努力。

林志翔也建議,老董另外可考慮利用「閉鎖性公司」進行家族控股,透過發行客製化特別股,例如給予老大具有複數表決權、特定事項否決權特別股之「黃金股」,或透過特別股的表決權設計,給予特定股東無表決權或無被選舉權的特別股,預防潛在經營權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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